中潤知多點

租置單位轉售必賺? 轉讓限制你要知

新一批「白居二」買家最近取得「購買資格證明書」相繼快速入市,帶動了資助房屋交投也增加了。粉嶺祥華邨一個高層2房望內園景觀單位,實用面積381平方呎,放盤不足24小時,迅速以居二市場價241.8萬元沽出,原業主當年以未補地價34.8萬買入該單位,持貨逾10年至今轉售,賬面獲利207萬元,單位期內升值近6倍。

雖然以上案例的租置業主在今次成交裡獲利甚豐,但經房委會出售或重售的租置計劃單位,均有轉讓限制,現時租置單位的轉讓限制期為 5 年,相關限制如下:

1. 由首次售出日起計的 2 年內,業主如要將單位轉讓,只可按轉讓契據内的指明定價將單位售回房委會,所獲得的折扣優惠金額亦需要退回。

2. 由首次售出日起計的第 3 至第 5 年,業主可以選擇將單位按照房委會評定的回購價售回房委會,回購價為單位申請回購時的評定市市值,再扣除購買時享有的折扣計算。或把單位於第二市場以自行議價方式轉售予持有由房委會批出購買資格證明書之合資格人士,而毋須繳付補價。另外,若房委會不接納單位的回售申請,業主可先繳付補價予房委會,然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房委會容許租置業主可在首 2 年轉讓限制期屆滿後繳付補地價。

3. 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即由首次售出日起計的 5 年後),業主可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於第二市場以自行議價方式,轉售單位予合資格人士,或於補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單位。

最後,要留意的是根據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接納 5 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的單位的回售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