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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買家隱瞞離婚 被罰款兼補地價共260萬

房署近日表示,有一對夫婦隱瞞已經離婚嘅事實,令男方成功買到荃灣尚翠苑一個居屋單位,法庭頒令男方須補地價220萬元及繳交罰款40萬元,但無需交還單位;而女方被控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罰款1.5萬元。